药品购销合同标准范本9篇( 六 )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批次药品应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买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
6、数量
在本采购期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的采购量的,应延续采购直至完成 。
7、付款
买方验收无误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到货情况办理入库 。如果超过三个工作日,甲方不主动进行入库到货确认,又未正式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即可视为已经到货确认 。
结算时间为配送企业到货确认30日内,供应商与配送企业按照合同条款结算货款 。
8、价格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 。采购期内,卖方不能私自变更药品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性降价且此价格低于合同约定价格以国家规定价格为准 。
9、配送
买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药品全部通过成交供应商进行网上采购,同时,买方应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根据库存和医疗机构订货量及时向卖方订货;卖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按照买方的要求及时发货,同时,按照卖方要求配送到位并进行相关伴随服务 。
10、伴随服务
10.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
(1)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2)卖方应对买方的质量查询、检查、医疗机构不良反应报告等做出及时应答;
(3)其他卖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
10.2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书面声明 。11质量保证及检验
11.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
11.2买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到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接受 。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
11.3药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
11.4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损失或发生药品不良反应(ADR),给买方、医疗机构或患者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
12、退货
买方将货物验收入库后原则上不得退货,如特殊原因确需退货的,应在验收入库后1个月之内进行退货 。
13、卖方履约延误
13.1卖方应按照采购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到货并提供伴随服务 。
13.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 。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买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
13.3如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拖延交货标的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
14、赔偿
14.1除本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出现第13.3条款情况按第13.3条款执行 。
14.2卖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
14.3药品买卖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14.4药品买卖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
14.5卖方提供的药品中出现伪劣、假冒等质量问题的,须赔偿买方该药品实际发生额的3-5倍罚款及其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15、买方履约义务
15.1买方须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选品种且完成约定的采购量 。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非中选品种,不得采购其他替代品种 。
15.2买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 。如买方未如期支付货款,每延误1天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万分之五,直至付款为止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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