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什么

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社会宪法 , 也是一部真真正正反映老百姓民主精神的宪法 。主要包括前言、总纲、政府机构、老百姓的最基本权利与义务等 。
修定历史时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什么】新中国成立前夜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会申请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施行 , 具备临时性宪法的功效 。接着拟定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过四部 , 都以对应的国号做为差别 。一般默认宪法为最新版 , 即八二宪法的2018年修正版 。[1]
共同纲领
1949年9月29日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会竞选了中国人民政府联合会 , 宣告了中华共和国的成立 , 同时通过了起临时性宪法功效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49年出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宪法 , 却为宪法的签订打下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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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宪法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根据 , 共4章106条 。被称作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这也是中华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 , 是对其立国前夜由政协制订的起临时性宪法功效的《共同纲领》进行调整的前提下制订的 。
决议过程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根据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示发布实施 。
依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大会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大会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调整 。
宪法实际意义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 。一般要求一个国家的社会形态和民主制度的原则、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与主题活动的原则 ,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核心内容 , 有些还要求五星红旗、国际歌、国徽图片和北京首都及其剥削阶级觉得关键的许多规章制度 , 牵涉到我国生活中的各个领域 。宪法具备最大法律认可 , 是制订其他法律的重要依据 , 一切法律法规、政策法规都不可以同宪法相排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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