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限是多长时间

最新民事诉讼时效规定一览表
——以《民法典》为背景

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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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借据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借据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贷款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计算 。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但是,贷款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据的二十年内不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计算 。诉讼时效超过三年的贷款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未中止诉讼时效的,可以被法院驳回,不能借助法院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返还,但仍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据向对方索要欠款 。只要对方同意偿还,你就有权接受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一审阶段
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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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典188条)
3年诉讼时效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环境保护法66条)
4年诉讼时效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 。(民法典594条)
最长诉讼时效 。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 。(民法典188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情形: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民法典196条)
申请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民诉101条)
诉中财产保全 。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 。(民诉100条)
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民诉108条)
立案
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执行申请后7日内立案,立案庭应在决定立案的3日内移送审判庭 。(审限若干规定第6、7条)
公告送达
国内 。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民诉92条)
涉外 。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自公告之日期满3个月 。(民诉267条)
答辩期
国内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 。(民诉125条)
涉外 。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 。(民诉268条)
管辖权异议
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 。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30日内审结 。(民诉127条、176条)
简易转普通后举证期限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该补足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2条)
管辖权异议后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 。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3条)
法院调查证据反证期间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相反证据的举证期限问题 。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4条)
增加当事人举证期限
关于增加当事人时的举证期限问题 。人民法院在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应当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 。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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